近日,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黨組印發《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,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具體內容,並提出落實措施。
  《實施意見》明確,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、執行者、推動者。各級領導班子、主要負責人、班子成員都要履行好自身的責任。黨委領導班子的責任包括加強統籌謀劃、作風建設、選人用人、宣傳教育、黨內監督、強化權力制約、維護群眾利益、領導紀檢監察工作等八個方面。黨委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包括強化擔當、組織推動、教育監管、督辦案件、廉潔自律等五個方面。班子成員的責任包括履行一崗雙責、加強監督管理、自覺接受監督等三個方面。各級紀委要切實轉職能、轉方式、轉作風,聚焦主業主責,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。紀委監督責任的內容包括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、強化作風建設監督檢查、查處腐敗案件、督促落實懲防體系建設等四個方面。
  《實施意見》規定,要健全工作機制,完善責任報告、責任考核、責任追究等相關配套制度,通過約談、述責述廉、簽字背書、嚴肅問責等方式,確保“兩個責任”落到實處。(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部)  (原標題: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明確黨委主體責任具體內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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